Kaiyun蕲春县人民医院塑料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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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人民医院塑料袋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绿色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利用政府采购合同,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
(1)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陆后,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 (2)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包段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 (3)供应商办理汇聚 CA相关事宜可咨询:,,请提前获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
3、地点:供应商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点击已报名的项目-文件递交,将响应文件加密后进行网上递交
1、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对应平台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kaiyun登录入口登录,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解密时间为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提示后30分钟内,逾期未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投标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线kaiyun登录入口登录、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4、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载为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提出的,提出时间以邮寄件上的寄出邮戳时间、快递件上签注的寄出时间为准)。质疑时需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 5、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发布。 6、监督部门名称:蕲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地 址:蕲春县漕河镇漕河大道 200号 投诉热线、信息发布媒体:本次招标(采购)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各投标供应商如有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问题kaiyun登录入口登录,可拨打服务电话咨询,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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